2024-10-19 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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匠人教育
宿迁湖滨新区关于申报全区社会工作人才发展扶持措施考证激励的通知
适用对象
在湖滨新区工作、生活,通过2024年度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首次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证书(高级社会工作师通过评审后视情况另行申报),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人员:
(1)参加2024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成绩合格并获得职业资格证书(电子版);
(2)在湖滨新区从事社会工作管理与服务的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3)已在中国社会工作网完成注册。
奖励标准
助理社会工作师(初级)
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证书,一次性奖励800元;
社会工作师(中级)
取得社会工作师证书,一次性奖励1200元;
高级社会工作师
取得高级社会工作师证书,一次性奖励1500元。
申请程序
1 个人申报
申报时间
2024年10月14日﹣11月14日
申报要求
申请人按照申报资料清单(附件1)准备相关材料,申报资料格式参照样本(附件2),于申报期内将电子材料提交至邮箱(hbxqsgk@163.com)或将纸质材料送至市湖滨新区嘉创大厦16楼1623办公室,城乡社区工作人员、乡镇(街道)驻站社工由乡镇(街道)统一报送,逾期视作放弃。
2 资格审核
区政社办组织人员对申报资料进行完整性、真实性审核,材料不完整的或不清楚的,可要求申请人补齐资料或进行说明。
3 公示发放
2024年12月中旬对全区拟发放奖励人员名单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相关单位和个人申诉。
经公示无异议的或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按规定发放奖励至申请人银行账户;经公示有异议并经核实异议成立的,不予发放奖励。
附件1:申报材料清单
附件2:申报资料格式参照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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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内容转自「宿迁湖滨新区」微信公众号,原链接:
https://mp.weixin.qq.com/s/L9YgZ-GRUJZHPr5ovFb9qA
浙江省丽水市遂昌县关于办理2020﹣2023年度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考取人员奖励申请的通知
奖励对象
(1)通过2020、2021、2022、2023年度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并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高级社会工作师证书的人员;
(2)取得证书当年度在遂昌工作,不属于在职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且被遂昌县认领的人员(详见附件1)。
奖励标准
助理社会工作师(初级)
助理社会工作师2000元;
社会工作师(中级)
社会工作师5000元;
高级社会工作师
高级社会工作师8000元。
注意:本奖励不可重复申领,同一类型级别晋升时可申请差额奖励,且本奖励为税前资金,到手需按照规定以偶然所得税目扣除20%的个人所得税。
申请资料
(1)遂昌县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奖励申请表(详见附件2);
(2)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建设银行卡复印件,持卡人需为申报对象本人,开户行为浙江省内各支行;
(4)取得证书当年度社保缴费证明或工作合同等相关工作证明材料;
(5)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或电子证书打印件,电子证书可到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网址:
http://www.cpta.com.cn/certQuery.html。
办理程序
(1)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11月14日,申请人将申请资料提交至遂昌县委社会工作部(信访局)1楼103办公室(公安路5号,联系电话:0578﹣8512942);
(2)县委社工部审核申请人提交的资料,对拟发放奖励人员名单进行公示;
(3)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县委社会工作部将发放奖励至申请人银行账户(开户行请写到具体支行)。
其他
申请人应在11月14日前提交申请材料,逾期视作放弃,不再补发奖励。
申请人以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手段骗取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奖励的,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规定处理。
附件1:遂昌县认领人员名单(2020﹣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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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遂昌县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奖励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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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内容转自「遂昌县人民政府」网站,原链接:
https://www.suichang.gov.cn/art/2024/10/14/art_1229425524_5383642.html